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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一建考试有关事项通告、汇总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21年07月0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有关安排,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9月11日、12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纸笔考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时间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报名事宜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报名具体日期、考试收费标准、准考证获取方式等相关事项及报名程序、具体要求,请见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有关通告。

六、考试规则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后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应试人员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考试防疫工作,服从有关防疫规定。

七、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12月底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7月2日


住建厅:一建报考常见问题解答

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常见问题解答,其中提及2021一建报考、注册等众多问题



一建报考类问题


▼ 1.一级建造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取得年限?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 

2.一级建造师报名过程中系统提示不符合报名条件(包括学历认证失败等情况),申报人又认为自身符合条件,是否有申诉途径?


首先请认真仔细详读考务文件,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属于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等。如果是系统设置原因导致的问题,可咨询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 

3.一级建造师上一年度异地考过部分科目,今年转到浙江考剩余科目,是否可以顺利取得资格证书?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的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往年在其他省份通过的科目在系统上能正常显示通过。异地转考的考生全科成绩合格后,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可以正常取得资格证书


▼ 

4.已经缴纳考试费用,需要更换申报专业如何操作?


未交费的考生,报名期间可自行上网修改。已交费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带上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办公室现场办理退费手续,删除后重新报名重新缴费。原支付费用将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至原有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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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级建造师报名时个人基本信息填报错误,如何修改?


未交费的考生,报名期间可自行上网修改。已交费的考生,需处理的,在报名期间内将报名表打印出来,错误的地方用笔标注并备注正确信息后,发传真至0571-88396760(省人事考试中心)。考生在发送后一个工作日查看报名系统上的信息是否修改完成,如未完成修改,可再次发送修改申请。


▼ 

6.个人目前的社保缴纳单位、工作单位均在省外,是否能在浙江报考一级建造师?


根据报名规则和疫情防控要求,要求报考人员在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即网上所选“考区”必须是户籍地或工作所在地)。


▼ 

7.个人取得的学历专业在建设部发布的“注册专业对照表”之外,如何判断是否符合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答:《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号)文件中“注册专业对照表”内所列相关、相近专业均予以认可,完全不相关的专业不予认可。

……

除了一级建造师,这份《问题解答》还包括了: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三类人员、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详见原公告

(作者:佚名 编辑: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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