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行业
豫建教培〔2013〕5号
各有关单位:
按规定,持有建设行业关键岗位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且证书到期前须进行复检,否则,证书作废。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持证人员的需求,将不定期举办建设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持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预算员、机械员、见证员、取(送)样员、劳资员、计划员、统计员等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四、报名及培训时间
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随时报名,我们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上课时间。
五、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以免证书过期作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建设行业关键岗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820718 传 真:0371—63820848
单位地址: 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5楼510室(郑州市经八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北60米路西)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作者:佚名 编辑: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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