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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证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时间:2013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建设科教网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关于开展建设行业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豫建教培〔2013〕5号

各有关单位:

按规定,持有建设行业关键岗位证书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且证书到期前须进行复检,否则,证书作废。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持证人员的需求,将不定期举办建设行业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持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预算员、机械员、见证员、取(送)样员、劳资员、计划员、统计员等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

四、报名及培训时间

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可随时报名,我们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上课时间。

五、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以免证书过期作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建设行业关键岗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820718   传  真:0371—63820848

单位地址: 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5楼510室(郑州市经八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北60米路西)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作者:佚名 编辑: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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